中办 国办出台《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15 人浏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外公布。该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健全强有力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

该实施办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乡村振兴主要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和责任主体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层面看,在责任内容上,办法明确部门推进乡村振兴8方面具体责任,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在责任要求上,办法规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任务督促落实等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落实行业或者领域内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在责任主体上,办法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此外,办法在社会动员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深化定点帮扶。二是强化东西部协作。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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